眉山纪检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其他>>正文

2023年度中共眉山市纪委眉山市监察委员会部门决算

来源 : 清风扬眉    发布时间 : 2024-09-27 18:00:17 [字号: ]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 部门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4

第四部分 附件       13

第五部分  附表       2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4

三、支出决算表       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4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4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4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4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眉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眉山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以下简称“眉山市纪委监委”),实行一套工作机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在四川省纪委监委和中共眉山市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纪委监委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市纪委监委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中心、市纪检监察技术保障中心和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市委巡察办为市委工作机关,设在市纪委,下属事业单位1个(市巡察服务保障中心)。我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及市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未单独核算,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924.4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35.72万元,增长25.62%。主要变动原因:一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92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71.39万元,占47.7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53.07万元,占52.2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92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5.42万元,占22.24%;项目支出10049.04万元,占77.7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924.4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35.72万元,增长25.62%。主要变动原因:一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1.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74%。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8.6万元,增长5.08%。主要变动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1.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67.8万元,占90.22%;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51万元,占4.87%;卫生健康支出114.46万元,占1.85%;住房保障支出188.62万元,占3.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171.39,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271.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480.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 支出决算为16.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9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0.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6.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4.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88.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75.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66.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08.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2.75万元,完成预算95.21%,较上年度减少19.5万元,下降31.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1.95万元,占98.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万元,占1.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95万元,完成预算99.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18.54万元,下降30.65%。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购置公务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4辆、其他车型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1.95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完成预算27.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96万元,下降54.55%。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接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单位来我单位开展检查、调研学习等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6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纪委信访室、省委巡视办、广安市纪委等单位来眉检查指导、调研、学习交流。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53.07万元。主要用于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项目建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眉山市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55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0.82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眉山市纪委监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0.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8.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1.6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购置以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5.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9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25.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9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眉山市纪委监委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保障培训中心审查调查等公务活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廉政宣传及教育工作经费等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眉山市纪委监委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6.05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市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的要求,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全过程,同时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加强资金管理,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持续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开展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纪检监察工作宣传、设备购置和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的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指查处大要(专)案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如工伤保险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1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入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1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共眉山市纪委办公室

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眉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眉山市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眉山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市委巡察办为市委工作机关,设在市纪委。市纪委系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除纪委机关外,下属财政全额事业单位3个(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中心、市纪检监察技术保障中心和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市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1个(市巡察服务保障中心)。市纪委下属事业单位及市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未单独核算。

(二)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全市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在省纪委监委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完成市委和省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末,市纪委监委实有在编人员94人,其中行政人员78人,机关工勤4人,事业人员12人。退休人员8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数4988.9万元,全年预算数12924.46万元,全年决算收入12924.4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4988.9万元,全年预算支出12924.46万元,全年决算支出1292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71.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753.07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决算无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 履职效能

根据年初填报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选取4个核心职能目标进行完成效果情况绩效分析:2023年,编印警示教育读本3000册,完成计划的2500册;拍摄警示宣传片、教育片4部,达到计划的4部;巡察单位数量26个,完成计划的24个;发生网络信息安全重大事件0次,达到目标要求。以上4个职能目标圆满达到计划要求,履职效能得分19分。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2023年市纪委监委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23.7%,得分3.05分;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0,得分2分;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0,得分2分。

(2)支出执行进度:2023年1—6月部门预算数13012.59万元,预算执行数4789.77万元,无支出预警和支出违规的情况,得分2.47分;1—10月部门预算数13012.59万元,预算执行数8312.26万元,无无支出预警和支出违规的情况,得分2.53分。

(3)预算年终结余:2023年部门预算无结转结余情况,得分2分。

(4)严控一般性支出:2023年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以及预算执行较上年均有压减,得分3分。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为切实规范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我委已制定合法、合规、完整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并严格执行,确保资金审批、支付安全高效。得分4分。

(2)财务岗位设置:根据单位会计业务需要,在办公室设置了会计岗和出纳岗,并明确了职责权限,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得分2分。

(3)资金使用规范:2023年部门各项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手续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得分4分。

4.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2023年我委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增长率)为5.26%,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7.22%)和增长率(6.76%)对比评分。得分3分。

(2)资产利用率:2023年办公家具和用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9.93%、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41.32%,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分别为9.82%和40%)情况对比评分。得分3分。

(3)资产盘活率: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均无闲置资产。得分3分。

5.采购管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23年,我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均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中单独列示。得分3分。

(2)采购执行率:2023年政府采购实际支付总额1250.65万元,当年政府采购总预算1314.04万元,当年已完成采购项目节约金额62.39万元。得分3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5个,涉及预算总金额   6255.7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8.63%,无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6756.8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9.96%,无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

1. 项目决策

2023年部门预算阶段(一次性)项目共4个,项目按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立项符合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能。4个项目立项后在规定时间完成了项目入库,同时按项目计划期内的任务量和预算安排的资金量情况,设置了相匹配的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得分12分。

2.项目执行

部门预算阶段(一次性)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存在需要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情况。2023年所有部门预算项目,包括常年项目和阶段项目,均不存在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情况。得分12分。

2.目标实现

部门预算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目标共设置9个数量指标、6项效益指标,各项指标按预期完成,完成率100%,不存在偏离情况。得分11分。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无)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

2024年编制部门预算时,根据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监控和自评结果,组织各项目实施单位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梳理完善,积极探索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绩效目标编报质量。

2.信息公开

按照相关要求,市纪委监委在规定时限内在眉山市人民政府以及市纪委门户网站上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信息、绩效目标等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3.整改反馈

市财政局未对我委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针对绩效目标核查、绩效运行监控提出的问题,我委已进行整改。对于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的绩效目标管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情况,按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及时报送各项资料进行反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市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的要求,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全过程,同时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加强资金管理,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持续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6.05分。

(二)存在问题

1.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有待加强。年中预算执行进度偏慢,1—6月,预算执行进度为36.81%;1—10月预算执行进度63.88%,预算执行进度慢于时间进度。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不够高。虽然我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本符合要求,但由于预算绩效管理任务重且专业性较强,同时工作人员缺乏系统的学习,因此单位目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不高,如:绩效目标设置不够规范,监控工作力度较弱,绩效管理的氛围不浓厚等。

(三)改进建议

1.加强预算执行监督,规范资金使用管理。预算执行中及时督促项目实施部门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保证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我委将进一步研究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和指标体系,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预算绩效管理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绩效水平。

3.加强培训和指导,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能力。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相关人员对具体工作内容、指标体系、评价标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建议采取集中学习、讲座等方式,加大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充实业务知识。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一篇: 2023年度中共眉山市纪委眉山市监察委员会单位决算
下一篇: 中共眉山市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