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
二、收支预算说明 5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5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6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8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8
十、名词解释 10
十一、附表 11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11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11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11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1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11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11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1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1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1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1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中共眉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眉山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四川省纪委监委和中共眉山市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是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机关、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群众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是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是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是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市纪检监察规定、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七是在省纪委监委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区)纪委监委机关、市管企业和市属院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是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眉山经济跃升的关键之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以“贯通监督办案、强化数字赋能、护航改革发展、淬炼铁军队伍”为抓手,持续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建设现代化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提供坚强保障。一是聚焦“两个维护”,以更高站位做实政治监督;二是聚焦风腐交织,以更优打法贯通深化正风反腐;三是聚焦数字赋能,以更大力度推进信息化建设;四是聚焦监督首责,以更实举措护航改革发展;五是聚焦大抓基层,以更足干劲深化群腐集中整治;六是聚焦政治巡察定位,以更强担当彰显利剑作用;七是聚焦改革创新,以更强力度释放活力动能;八是聚焦忠诚干净担当,以更严标准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纪委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5年收支总预算7167.25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纪委监委2025年收入预算为7167.2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纪委监委2025年支出预算716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1.25万元,项目支出489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纪委监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7167.25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308.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人员变动,增加基本支出31.39万元;二是根据纪检监察工作安排,增加刚性项目支出2277.5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纪委监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67.25万元,比2024年增加230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纪检监察工作安排增加了刚性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67.25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271.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保障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4896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廉政宣传及教育工作、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和设备购置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纪委监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71.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96.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公用经费274.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3万元,印刷费8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75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会议费8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劳务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纪委监委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4.9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万元。2025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同行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4年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增加,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4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市监督执纪问责、审查调查处置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纪委监委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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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合计 |
4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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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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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2.90 |
中共眉山市纪委监委 |
4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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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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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2.90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纪委监委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纪委监委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眉山市纪委监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4.4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0.6万元,下降3.72%。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纪委监委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96.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纪委监委有公务用车14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1辆执法执勤车辆,未安排购置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建设现代化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部门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保障办公区域日常水电气、安保、保洁、绿化等办公环境后勤服务需要。
(2)办公设备购置:满足机关办公设备临时更新需要,保障工作正常运转。
(3)纪检监察信息化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费:完善眉山市纪检监察系统相关网络环境,增强办公质效,提高办公效率,做好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化运维服务。
(4)案件管理工作经费:履行案管职能,全面落实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督促办理、监督检查、统计分析工作职责,促进依纪依法规范办案,提升信息化、科技化水平。
(5)廉政宣传及教育工作经费:通过订阅学习教育读本、拍摄警示教育片、组织廉政活动等,进一步做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6)正风肃纪监督检查:重点抽查一批单位,发现一批突出典型问题,督促整改,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7)纪检监察办案经费:改善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条件,保障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开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8)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运行经费:保障市纪律审查基地日常运转,为纪检监察系统案件查办提供后勤保障。
(9)巡察工作经费:以五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为统揽,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为推动眉山经济、社会、民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